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8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09 16:0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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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汉源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汉源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及汉源县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35-2239837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汉源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及汉源县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汉源县萝卜岗


验收内容:主体工程(粗细格栅池、CASS生化池、鼓风机房、污泥脱水间、絮凝池、斜管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贮泥池、消毒间、紫外线消毒渠)、辅助工程(仓库、机修间、变配电间、实验室)、公用工程(供电、供排水)、环保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道路绿化。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一期工程)、眉山市益深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


验收资料编制单位:四川鑫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项目环保设施和措施已按照环评要求及批复建成和落实。项目环保文件及材料齐全,基本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中产生的臭气。根据污水处理工艺,该项目的恶臭主要产生于进水泵房、粗细格栅、污泥池、CASS池及污泥脱水间等,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甲烷。该项目采取如下措施以消除恶臭影响:(1)对格栅间、脱泥间进行封闭处理,初沉池、贮泥池、CASS反应池加盖处理,及时清理栅渣。(2)在总图布置中,已充分考虑把易产生恶臭的处理构筑物布置在生活区下风向。(3)各臭气产生单元划定5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保护目标。(4)污泥日产日清,不在厂内长期堆存;污泥运输车辆密闭,污泥运输时要避开场镇,避开运输高峰期,尽量减小臭气对运输线路附近大气环境的影响。(5)在厂区内种植高大乔木。


2、废水:城镇生活污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汉源湖。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消化液回流泵、污泥螺杆泵等,为减少噪音危害,本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污水泵采用潜水泵,采用低噪音的机泵,对单台设备进行降噪减振处理;(2)污泥螺杆泵设置于室内,电机、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垫;(3)在噪声区域设置吸音墙、隔声罩、吸音顶棚或中空玻璃窗等设施;(4)厂区内设置绿化带,以尽可能降低噪音;(5)砌筑隔声墙。


4、固体废物:栅渣及沉砂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污泥经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内的污泥进料泵加压进入带式脱水机,脱水后的污泥送至污泥柜(储存料仓)暂存,每天由汉源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实验室产生的废药品、废液和清洗器皿前三次废水在实验室内设置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将危险废物分类单独桶装收集,并对危险废物暂存点地面进行防渗、防泄漏处置;该部分废物定期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1#~3#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4#~6#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甲烷监测结果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色度、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磷、烷基汞(甲基汞、乙基汞)、挥发酚、总氰化物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要求。


对色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的处理效率分别为75%、83.3%、85.3%、69.8%、89.8%、95.7%、90.7%、92.9%、90.3%、53.8%、99.9%


3噪声: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最高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 污泥: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污泥含水率小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限值要求。

  2. 固体废物:栅渣及沉砂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污泥经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内的污泥进料泵加压进入带式脱水机,脱水后的污泥送至污泥柜(储存料仓)暂存,每天由汉源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实验室产生的废药品、废液和清洗器皿前三次废水在实验室内设置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将危险废物分类单独桶装收集,并对危险废物暂存点地面进行防渗、防泄漏处置;该部分废物定期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6、公众意见调查结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发放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表明:66.7%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是否满意;90%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的建设过程对其的生活和工作有无影响;56.7%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生产期间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90%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外排废气对其的工作、生活没有影响;76.7%的被调查者人认为该项目噪声对其的工作、生活没有影响;63.3%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


7、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检查


该项目建有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如《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环境保护巡查制度》、《环境隐患排查制度》、《污染源监测制度》、《在线监测监控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涉危废物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和《环境应急管理》等环保规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了一岗双责,明确了岗位环保责任制。制定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有可行的奖励惩罚制度。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调查单位:陈祥凤13348883002


(2)建设单位:陈工 1355156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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