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08-22 17:1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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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822日我局拟对《山水豪庭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822日-20148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39837(环评科)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

    编:62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山水豪庭项目(二期)建设

二、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清江路雅洲大道99

三、建设单位:雅安张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与规模:在山水豪庭一期原址内进行二期建设。主要建筑内容为:拟投资25000万元,占地16682.14㎡,总建筑面积59501.01㎡的商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六、 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对策和措施:


另本环评要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灰霾污染防治和控制大气污染“国十条”的要求和规定,强化粉尘的污染防治措施,规定禁止施工的时间,减少粉尘排放对外环境影响、确保噪声不扰民。

(二)噪声:1.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优化施工布局,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通过在建筑工地四周采取围挡,对距离敏感点较近建筑物外采用移动式隔声屏障等方式,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报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经同意方可施工,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中、高考期间严禁中午、夜间施工。

(三)固废:1.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等垃圾,集中收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处置。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开挖弃土,用于后期绿化,不适宜回填建筑垃圾的则要及时送至雅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卫生填埋场处置。禁止随意倾倒。

(四)废水治理措施:1.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就近公厕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3. 防止机修冲洗废水及施工生产机械设备漏油排入外环境。4.施工物料堆场应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以防止径流冲刷。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众反应良好,项目的建设得到当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可以相信,项目建成后对促进当地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有积极意义的,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有益的。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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