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经营业主: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保证我市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和休息环境,切实抓好今年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一、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4日),除按照《中华人民
(一)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禁止影响学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因建筑工艺等特殊情况需要抢修、抢险的,须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方能进行。在居住集中地段和学校附近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噪声管理也按此要求执行。在6月6日至6月8日高考期间和6月11日至6月14日中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
(二)严禁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
(三)禁止在城市市区内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五)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喇叭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二、中、高考期间在考场周围,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严禁机动车鸣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产生噪声干扰考场,违者坚决取缔并依法严处。
三、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将根据《中华人民
四、欢迎社会各界及公众参与监督,监督投诉办法如下:
(一)、工矿企事业单位产生的施工、生产噪声:市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12345;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噪声: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投诉电话12318;
(三)、市区内从事商业经营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它方式发出高噪声、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以及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经营产生噪
(四)、无照经营噪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12315;
(五)、建筑施工噪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