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14-02-18 16:52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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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现将2014年1月全市重点流域主要河流地表水以及雅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 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1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重点流域的3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青衣江水中坝、龟都府和大渡河三谷庄)水质进行了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其结果如下:
雅安境内重点流域青衣江水中坝、龟都府断面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均能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实际为Ⅱ、Ⅱ、Ⅱ类,水质优、优、优,上月三个监测点位水质分别为Ⅲ、Ⅱ、Ⅱ类,水质良好、优、优。
二、 环境空气质量
1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指标采取了连续自动监测;并对市区大气降水(酸雨)进行了监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1天,达标天数23天,达标率为74.2%。上一年同期全市监测天数31天,达标天数30天,达标率为96.8%。
(二)大气降水(酸雨)评价
由于本月降水量不足,共采集雨样0个,无法进行降水监测分析,和去年同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