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1 09:0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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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2月28日我局拟对《雅安金汇能新材料110kV变电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雅安金汇能新材料110kV变电站新建项目

(一)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始阳镇

(二)建设单位:雅安金汇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全威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1、变电站:新建110KV变电站,占地面积18930m2;主要包括110kVGIS室(含1#-4#整流变,10kv站用动力变、PT及1Y出线)、110kV动力变、动力变散热器室、电容器室,采用全户内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SF6组合电器户内布置,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开关柜,110kV出线、10kV出线均采用埋地电缆出线,项目新建输电线路4km,新建杆塔1基,新建电缆沟0.03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0.1km,本期一次性建成。

(五)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正祥变电站本次扩建新征地处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应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尽量少新征地,减小对附近植被的影响;

2)变电站扩建侧重新修建围墙后设置排水沟、挡土墙等设施,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前对站址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合理堆放和养护;

4)用地规模控制在新征地范围内。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了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2、扬尘防治措施

变电站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施工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运输车辆实行封闭,严格控制土方装载量,土方装载的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档板,防止土方撒落,合理制定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经过村庄应减速缓行,严禁超速;线路施工集中在塔基处,施工点分散,各施工点产生的扬尘量极小。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 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雅办函〔2017〕17 号) 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的相关要求,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新建金汇能110kV变电站  

①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

②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③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④施工前先修建主体厂区围墙;

⑤基础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提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示。

(2)输电线路

线路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临时弃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①临时弃土

本项目用地地势较为平坦,在施工期仅涉及少量土石方开挖。施工场地内开挖的粗土及石块用于低洼处填平并压实,细土临时堆放于施工空地并采取防雨防扬尘措施,在主体工程完成后用于绿化区覆土。  

②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分类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送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③生活垃圾

建设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2)变电站采用了户内布置。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主变2m处)的设备;轴流风机安装消声器,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0dB(A)(距风机1m处)的设备;采用全户内布置方式,通过厂房隔声,减少噪声影响。   优化总平面布置,将主变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

三、固体废物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蓄电池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四、水环境

变电站运行期产生废污水主要为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110kV变电站按综合自动化变电站设计,无人值班。生活污水主要由巡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极少,依托主体项目配套建设的收集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始阳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当变电站出现事故时,变压器油产生的事故油先到储油坑后通过排油钢管引入事故油池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废油应使用专用设施贮存,不应与不相容的废物混合,实行分类存放;贮存设施内地面应作防渗处理,并建设废油收集和导流系统,用于收集不慎泄漏的废油;容器应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应不少于总容积的5%;贮存设施应远离火源,并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已盛装废油的容器应密封,贮油油罐应设置呼吸孔,防止气体膨胀,并安装防护罩,防止杂质落入。储油坑内应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应小于250mm,卵石直径宜为50mm~80mm。铺设卵石,可起隔火降温作用,防止绝缘油燃烧扩散。站内事故油坑、事故油池设置和运行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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