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雅市环〔2016〕104号 签发人:陈 伟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督查情况的报告
省环保厅: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发〔2015〕44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活动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然保护区机构批复和建设的基本情况
经我局组织核查,我市涉及批复6个自然保护区。除羊子岭保护区由雨城区林业局代管外,均由县级以上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其中:宝兴蜂桶寨保护区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天全喇叭河保护区为副县级事业单位;石棉贡嘎山石棉管理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石棉栗子坪自然保护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荥经大相岭保护区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以上6个自然保护区均不属于环保系统主管。
二、开展对自然保护区的督查情况
为保证对自然保护区的督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市严格以《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要求各县环保部门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对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进行了全面摸底检查,规范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秩序,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依法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良好区实施主动性和预防性保护,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实施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促进保护区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化,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配合林业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各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监察工作,切实把好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对正在建设的生态适应性放归基地及设施进行全过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配合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自然保护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