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强化环境质量监测 科学管理自然保护区
发布时间:2019-01-2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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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件教训。根据《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环境质量监测制度”要求,雅安市采取先行先试,率先在四川大相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实行环境质量监测制度,从2017年开始,对四川大相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为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
一是建立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坚持将四川大相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纳入荥经县的《年度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以及评价标准,实现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坚持监测工作独立性,数据的中立性与可参考性。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第三方监测机构实施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2017年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相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大气、水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并提供监测报告,2018年继续对大相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开展招投标工作,并于2019年实施监测。
三是将监测数据作为制定保护区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在“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依托监测数据准确分析、评估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确保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大大提升了自然保护区“绿盾”专项行动的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以四川大相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作为试点示范,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一是增加监测点位和空气、地表水监测指标;二是根据保护需要不定期对自然保护区内土壤,地下水等开展监测工作;三是对自然保护区内整改关闭矿点、电站周围环境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强化监测工作对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