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依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关于11月24日起可能出现颗粒物污染过程的预警报告》有关空气质量预报结果,11月23日起,盆地大部多云间阴,以静稳天气为主,夜间近地面存在逆温层的可能性较大,气象扩散条件再次转差,污染物累积较快,后期成都平原、川南局部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故此,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22年11月25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时间待定。
请相关县(区)、经开区和市级部门严格按照《雅安市重污
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要求,落实Ⅲ级应急响应下的减排措施(附件1)(省、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项目必须有书面正式文件为支撑依据),全力做好本地区和重点企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加大颗粒污染物减排力度,有效减缓污染过程的影响。
启动预警期间,请于每日下午17:00前认真填报《雅安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调度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82137232@qq.com(雅安大气)。
附件:1.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2.雅安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调度表(电子版)
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2年11月25日
(联系人:万顺 代玉婍;联系电话:0835-2239845)
附件1
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严格落实《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总体要求,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以上。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应当督导落实以下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列入《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涉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雅安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
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
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鼓励重点建设项目在不影响总体进度的情况下,主动减排。
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雅安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南外环、北外环(含)内区域,每日6:00至22:00时国Ⅳ(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Ⅲ
(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
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祭祀物品等露天禁烧措施,按禁放区划定要求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增加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时间。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