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荥经车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新建检测线数据联网的公告(第十一批)
发布时间:2019-12-1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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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气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荥经车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对新建轻型点燃式及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混合检测线1条(1号线)提出的联网申请和《资质认定证书》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专家组认为荥经车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新建检测线达到了联网技术规范和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已具备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的各项条件,经研究,我局同意其与雅安市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联网。
特此公告
附件:雅安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联网企业名单(第十一批)
附件
雅安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联网企业名单(第十一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测范围及方法 | 联系地址 | 联系方式 |
1 | 荥经车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 1.轻型非全时多驱汽油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 2.单轴轻型柴油车采用加载减速法 3.全时多驱及重型汽油车采用双怠速法 4.不能使用加载减速法且3T以下全时多驱柴油车采用自由加速法 |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石材路一段 | 18095095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