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华,男,1970年10月出生,1991年7月原雅安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在原雅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工作,2002年调入环保系统,从事环境监察工作,主要负责分工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排污费征收,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各类涉生态环境保护信访处理等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自己应有贡献。
强能力提素质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为更好地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自调入环保系统以来,朱振华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理论,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近年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工作思想纲领,坚持贯彻用最严格制度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担负起身为环境执法人员的责任,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行为。
在提升专业能力上,朱振华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积极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宣传,积极参与各项执法工作。为企业服好务,促进企业做到“合法、守法”、高质量健康发展,多次应县区、行政管理科室要求,就环境网格化监管、《中华人民
自2002年参加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以来,作为一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朱振华以守护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为群众解决涉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打击违法行为为原则,立足本职工作,踏实苦干,做到“文经我手无差错,事经我手请放心”。
针对危害群众环境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朱振华通过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不定期夜查等
提升执法水平 保障群众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随着城市发展,群众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对于城市建设规划和噪声、辐射等环境问题的反映日益增多,为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环境,朱振华在处理群众涉环保的来信来访工作中,急群众之所急,及时受理,第一时间处理,本着“以
十多年来,朱振华亲自处理的涉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信访投诉逾千件次,未发生一起群众因环保问题处理不当造成闹访、非访,到省进京事件,被群众誉为“老百姓的守护神”,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加强违法查处,提升执法水平。朱振华积极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工作中深入实践,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紧盯排放突出企业。2017年,朱振华办理的雅康高速建设项目重大工艺发生变化 “未批先建”案,创下了全市第一个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所办环境违法案件未出现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以新时期执法人员标准严格要求、时刻警醒自己,坚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以身作则,维护环境执法人员的形象。”朱振华说,在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检查和调查处理群众信访工作中,他将继续严格依法办事,一直以来都坚持凡事讲原则,违反原则、法律法规的事坚决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