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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芦山县拐子沱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省芦山县拐子沱水电站位于芦山县宝盛乡,为径流引水式电站,设计引用流量39.4m3/s,设计水头69m,装机24Mw。电站于2007年8月实际投入试运行。电站总投资1.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为352.74万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建设工程中基本实施了环评要求的各环保设施和措施,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健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拐子沱电站进行了验收调查(监测),其结果如下: 
1、大气环境质量
电站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无不良影响。
2、水环境质量
对电站所在河段采样监测,水温、pH、DO、SS、COD、BOD5、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石油类、铜、铁、铅、锌、六价铬、砷的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
厂区周边声环境质量未因电站的运行受影响,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据调查,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得以复耕或恢复绿化,征地及其它损失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和补偿。 
四、公众意见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 98%的被调查公众对电站环保工作持满意态度;98%的被调查公众对电站工程生态恢复措施持满意态度;80%被调查公众认为电站建设对自己生活、工作无影响。
现将验收调查(监测)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0日,共计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雅安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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