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我县环境保护领域财政性资金支出安排的意见,并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征收。
5.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委、县政府委托组织对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全县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县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县Ⅲ类射线装置和Ⅳ类、Ⅴ类放射源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国家和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地方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县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10.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地方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全县涉外环境保护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县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拟订全县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监督、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开展生态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2021年重点工作
1.争创一项亮点
“两山”实践抓落实,全面擦亮生态底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紧密融合于荥经县的城市发展目标任务和中长期规划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荥经县生态优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县政府“三个三”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的荥经模式,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四川省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提供绿色动力。
2.围绕五个重点
(1)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臭氧和PM2.5污染防控,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二是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确保出境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保持优良;三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空气质量
(2)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严格按照省、市下达我县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一是始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影响环境质量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二是改革完善荥经县总量控制制度,统筹运用源头防控、结构优化、末端治理等手段,系统谋划和挖掘重大减排工程,实施多手段综合应用,分类推进污染减排措施,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污染物减排格局。三是加强省市纵向沟通,临县横向衔接力度,加大调剂力度,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障项目落地提供总量支撑。
(3)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相关要求,采取提前介入、安排专人对接和跟踪指导、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开设绿色通道等措施,为重大项目早日落地保驾护航,高效便捷的服务企业,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做好雅安市“三线一单”(阶段成果)的优化完善工作,努力形成最终成果。为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为其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空间管控依据,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
(4)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预计于2021年对四川省开展督察,督察的重点是检查前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的整改情况,2021年做好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准备工作。
推进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预计将于2月向雅安市反馈督察意见,按照督察意见反馈的问题及其群众来电来信举报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5)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充分运用“移动执法双随机”,采取昼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模式,利用无人机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手段,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攻坚一项难点工作
通过连续多年的“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已达历史最好水平,很难再有突破。针对臭氧污染早发、频发、连片、加重等问题,一是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为主攻方向,采取有力措施,以防保控、以治保控、以管保控,减轻臭氧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二是完成黑烟车抓拍系统安装,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黑烟问题进行抓拍,形成“人防+技防”机动车尾气监管模式,严厉打击超标车辆上路行驶,改善空气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为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8名,其他事业编制15名,行政工勤2名。在职人员总数31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9人,其他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47.0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4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2021年收入预算34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0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34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7.0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9.41万元,减少7.8%。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0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7.0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9.41万元。预算减少的原因是牢固树立政府部门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执行,坚持勤俭节约,财政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0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7.03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2万元,占85.64%;商品和服务支出45.09万元,占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3万元,占1.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32.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并轨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7.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1年预算数为35.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7.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4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6.9万元,增加328.5%。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整体上划,2021年预算由市级财政保障,全部预算指标按照新单位安排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均为0。
2021年和2020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监测站等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以及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0.62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3.01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工会经费4.01万元、福利费3.06万元、其他交通费11.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安排项目专项经费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19.9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0.90万元、专用设备415.94万元、家具类23.1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荥经生态环境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