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2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10:59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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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社会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1日

2022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现将相关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统计范围

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市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和移动源。

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为06-4540 个大类行业及其行业代码为4610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

生活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

产业以及居民生活源,其中居民生活源范围包括城镇和农村。

集中式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

移动源包括机动车污染源。

二、废水污染物

2022年,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0832.89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141.58吨、10681.89吨和9.41 吨。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997.28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 7.65 吨、987.45吨和 2.19 吨。废水中总氮排放量为1545.64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 57.64 吨

、1483.62吨和 4.38 吨。废水中总磷排放量为 109.79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 2.51吨、107.02吨和 0.26 吨。

三、废气污染物

2022年,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30.16吨。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排放量分别为1558.88吨和 471.28吨。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5514.68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排放量分别为1929.05吨、139.03吨和 3446.6吨。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2091.50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排放量分别为 1326.67吨、730.43吨和 34.4吨。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3312.66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排放量分别为 213.32吨、1650.87吨和 1448.47吨。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22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207.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49.25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综合利用率为 70.3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 43.69 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处置率为 21.09%。

2022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 39.99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 41.13万吨。

1    2022雅安市生态环境统计主要污染物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22

一、水环境



1.废水排放总量

万吨

5654.54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吨

678.23

生活污水排放量

万吨

4960.03

集中式治理设施污水排放量

万吨

16.27

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10832.89

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141.58

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10681.89

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9.41

3.氨氮排放量

997.28

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

7.65

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

987.45

集中式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

2.19

4.总氮排放量

1545.64

其中:工业废水中总氮排放量

57.64

生活污水中总氮排放量

1483.62

集中式治理设施总氮排放量

4.38

5.总磷排放量

109.79

其中:工业废水中总磷排放量

2.51

生活污水中总磷排放量

107.02

集中式治理设施总磷排放量

0.26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22

二、大气环境

1.二氧化硫排放量

2030.16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1558.88

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

471.28

集中式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

0

2.氮氧化物排放量

5514.68

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

1929.05

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

139.03

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

3446.6

集中式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

0

3.颗粒物排放量

2091.50

其中:工业颗粒物排放量

1326.67

生活颗粒物排放量

730.43

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

34.4

集中式治理设施颗粒物排放量

0

4.  挥发性有机物

3312.66

其中: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213.32

生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1650.87

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1448.47

三、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万吨

207.20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149.25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万吨

4.84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0.39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

万吨

43.69

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万吨

3.75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

%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万吨

22.85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0

8.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

万吨

39.99

9.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

万吨

41.13

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万吨

12.99

11.  工业危险废物本年末贮存量

万吨

28.59

12.  工业危险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0

说明:因小数点四舍五入的原因,个别指标数据分项之和与总数有少许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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