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生态环境局开展县域电动自行车行业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12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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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县域电动自行车行业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汉源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8月7日至8日,汉源生态环境局对富林、九襄、唐家、富泉镇等乡镇涉及的9家在营业电动自行车售卖店开展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工作。
指导组向电动自行车售卖点负责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对环境安全造成的危害,并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进行指导。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店铺存在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回收利用流程不熟悉,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意识不高,未保存废铅蓄电池受托方资质等问题,并现场移交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及措施,要求企业按时限整改到位。
下一步,汉源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县域汽修店、电动自行车售卖点、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单位废旧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技术指导,并对前期检查指导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群众防范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的意识,全力推进废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