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雅安芦山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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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雅安芦山220kV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汉源县、宝兴县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雅安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芦山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采用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HGIS(复合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户外布置,220kV、110kV出线采用架空出线、35kV出线采用埋地电缆出线;②雅安50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仅在站内更换2套线路保护装置,不涉及土建施工,改造后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配电装置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变电站和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变电站利用附近既有乡村道路,站区四周应砌挡土墙,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严格划定施工红线范围,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对站址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合理堆放和养护;施工期站址处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剥离的表土和土石方分别堆放,剥离的表土应做好养护,供绿化使用。 2.施工人抬便道修整需尽量避让林木密集区域,减少林木砍伐,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立即报告当地林业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对其造成损害;无法避让,确需砍伐的林木,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 3.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私自使用明火,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破坏当地林木;禁止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 4.施工结束后,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塔基临时占地和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其他采用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并结合临近区域的植被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早晨和黄昏时段开展高噪声作业(多为动物的休息和觅食时段);禁止偷猎、下夹、设置陷阱的捕杀行为。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在集中林区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6.架空线路根据地形特点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在土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新建塔基优先采用掏挖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等原状土基础,尽量减少大开挖基础,尽量减少占地,有效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影响。 7.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风景名胜区的相关环保规定以及《灵鹫山-大雪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明确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保护对象进行培训,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风景名胜区的水域。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风景名胜区警示牌,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材料运输固定线路行驶,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加强水土保持措施。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1.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 2.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3.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4.施工前先修建围墙; 5.基础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 经批准后,提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示。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变电站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施工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运输车辆实行封闭,严格控制土方装载量,土方装载的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挡板,防止土方撒落,合理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雅安市人民政府,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固体废物 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拆除固体废物包括塔材、导线、金具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和绝缘子等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在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2.加强用火管理, 3.线路维护和检修中禁止维护人员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4.对灵鹫山-大雪峰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保护对象进行培训,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施工结束后重点关注自然保护区附近临时占地的植被抚育和恢复情况;加强对线路运维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风景名胜区内巡视时禁止采摘、攀折野生植物。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新建芦山220kV变电站: 1.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2.220kV、110kV配电装置配电装置选用HGIS户外布置。 输电线路: 1.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3.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4.线路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6.5米,通过民房等公众 5.线路尽量平行架设方式,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 6.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7.项目线路双回塔单边挂段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米范围内无居民分布,当导线高度为9米时,线路地面1.5,米处电场强度能满足不大于公众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主变2米处)的设备;主变压器尽可能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输电线路线路径避让集中居民。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于站外农肥。 (五)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不低于2毫米厚防渗涂层等多层防渗措施,有效防渗系数等效于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并在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固体废物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七)风险防范措施 新建变电站站内设置有效容积约6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当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后产生的少量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采用地下布置,远离火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并对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等功能。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池设置和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同时, (八)监测计划 项目环境监测重点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