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采取应急措施有效降低PM10浓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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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飞地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期,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今年第一季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控制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市第一季度PM10平均浓度目标控制建议值应在99微克/立方米以内,而监测结果为100 微克/立方米,未达到目标控制建议值。雅安市监测中心站对一季度雅安市区PM10监测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导致我市一季度PM10浓度偏高的主要原因是扬尘污染。现将省大气办的通报和雅安市监测站的分析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请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内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在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力争做到“六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且车身密闭无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2.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强城区道路机械清扫及洒水频次,加大清扫力度,降低道路扬尘,尤其在我市三个PM10自动监测站周边的附近路段。必要时还可以采取冲洗道路及两侧的泥土,对空喷淋洒水作业等措施。
3.请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进一步优化工程车、大型货车在城区的通行路段,减轻道路交通扬尘对我市三个PM10自动监测站点的影响。
4.请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对大型货车和工程车的管理,垃圾运输车和渣土运输车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产生扬尘。
市大气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68微克/立方米)。
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