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2021及2023年度派出单位法人任期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工作,现向第三方机构就此项工作购买社会服务。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
服务内容: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派出单位石棉生态环境局、宝兴生态环境局法人代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服务内容:
按照雅安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对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派出单位石棉生态环境局、宝兴生态环境局法人代表任职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服务商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过行业协会惩戒,且没有被相关执业质量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五)具有规范整理、归档所实施的审计项目档案资料的能力。
(六)供应商不得泄露在审计中获知的秘密,否则除赔付购买服务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外,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报价
本项目采用项目总报价形式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万元(包含审计过程所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合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以及审计工作方案)。供应商应在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作出报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服务的时间及期限
本审计不实行送审方式,实行驻点审计。交通工具由供应商负责,经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安排入场实施审计,审计报告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终稿。
五、付款办法
资金按照财政规定程序拨付至中选供应商,付款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响应和资料提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公告,在2024年5月11日17:30前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报送本项目实施方案、资质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等,并以书面形式送雅安市羌江南路377号雅安市生态环境局315室。
七、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明小姐 联系电话:08352239848
附件:1. 雅安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2.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审计工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