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多举措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用加法添绿,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一是深化“放管服”,提升审批效能。实行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现80%的项目环评无需审批。
用减法控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雅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9个实施方案。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控“五烧”行为,加强机动车污染整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不准、六必须”,加大城市道路扬尘防治力度,推进城市油烟整治;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在全省21个市(州)中改善幅度第一;优良天数率为91.2%, 1-9月,雅安空气质量名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3名,改善幅度名列第2名。二是水环境质量全省领先。深入实施《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青衣江流域联防联控机制。1-9月,全市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在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位列第十一名、全省第一。三是土壤环境质量趋于稳定。印发铊污染行业整治方案、涉重金属等行业污染限期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防范土壤环境风险隐患。
用除法遏制,狠抓问题整改深化。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切实提高环境违法的成本。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彰显法治震慑。开展雅安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1-9月,全市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40件,处罚金额868.27万元。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建立季调度、季通报机制。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大类31项问题(细化整改措施130条),已完成整改110条,完成率84.6%;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我市469项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451项,完成率96.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325个信访件,已整改完成322件,完成率99.1%;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102件信访件,已整改完成99件,完成率97.1%;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