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4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9 09:3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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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2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9日-5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2021年4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公文文号

审批日期

1

年存栏母猪300头年出栏生猪7200头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雅环承诺审批〔2021〕6号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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