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保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20170906117)
发布时间:2017-09-11 14:46
来源:
浏览:
雅安市环保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 | | | | | | | |
(第十七批 2017年9月10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0170906117 | 雅安市雨城区观化乡刘家村“天兆猪业”养殖场位于濆江河源头,经常趁大雨时大量排放污水,致使濆江河源头被污染,现已成为一条浑浊的污水河、臭水河,严重影响下游生活用水及农业用水 | 雅安市 | 水 | 雅安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雨污分流不彻底,消毒水经雨水沟外排,但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接外排;项目投产后未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厂区后方有部分裸土未采取绿化措施;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企业未按照省市国土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向农业、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 是 | 雅安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情况:2017年8月9日雨城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未按环评要求落实通风、除臭措施,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川环法雨环立字〔2017〕57号)。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对8月24日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该公司雨污分流不彻底,消毒水未经处理进入雨水沟外排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雅市环〔2017〕164号)。 雨城区水务局于2017年8月26日对该项目下发《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1、9月15日以前完成厂区后方裸土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2、9月20日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9月2日对信访件反映的刘家村养猪场及采石场煤矿周边村民开展群众回访工作。回访过程中,共发出调查问卷20份,收回20份,接受回访群众对该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满意率100%。 | 责任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雅安市农业局、雨城区区政府 责任领导:陈心愚 龙嘉研 漆贵良 调查人员: 张 兵(执法证号:川J303822) 王 超(执法证号:川J303842)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