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雅安市环境状况公报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
2015年雅安市环境状况公报
综 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抓重建,把牢重点,突破难点,全力以赴保障环境安全,为打好灾后恢复重建硬仗、补上经济社会发展欠账提供了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
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
2015年,雅安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部达标且优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3个省控河流断面(大渡河三谷庄和青衣江水中坝、龟都府断面)均为Ⅱ类,水质优。青衣江猪儿嘴断面年均值为Ⅱ类,水质优,达标率为100%。
空气环境
2015年,根据新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城市区域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3.42,空气质量AQI指数范围为22-166,优良天数340天,比例为93.9%。
声环境
2015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达到国家相应功能区标准。
污染排放
废水
2015年,全市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365.1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815.48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3549.71万吨。
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4471.9603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19.7563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052.204吨。
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1674.6384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9.5134吨,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1655.125吨。
废气
2015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336.587819亿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6157.08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277.209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879.87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1631.62吨,其中工业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122.243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294.55吨,机动车氮氧化物6214.827吨。工业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11652.806吨
固体废物
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76.50628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55.22637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6032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1.480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万吨。一般工业废物贮存量22.270万吨。
措施与行动
加强重点产业项目环保服务
主动服务、指导、协调取得了省环保厅对中恒天汽车集团(雅安)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大型越野汽车生产基地项目、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4·20”灾后搬迁工业园重建项目、四川金红叶生活用纸生产项目、二郎山喇叭河旅游度假区高山索道项目的环评审批,指导协调完成芦山县产业集中区规划、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的技术审查、天全河干流水电开发和荥河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报告的审查,完成了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专用车搬迁技改项目、四川省二郎山喇叭河水泥有限公司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工程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水污染防治
严格督促工业企业生产废水达标排放,督促推进城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启动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评估,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标识、围网等环保设施,加大日常巡查、监测频次,确保饮水安全。2015年,全市14个县城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气污染防治
积极推进《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计划》,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落实配套项目月、季进度。重点开展水泥及铁合金行业烟粉尘治理,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完成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验收。按照新标准对我市4个大气站的监测平台进行升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项目由原来的3参数增加至6参数,实现了同省网、国网的联网对接。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我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考核目标。
农村环境整治
实施以农村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等为重点的农村连片整治项目4个,累计完成投资19756万元。通过与灾后重建农房聚居点基础设施打捆实施,对芦山县分散居住农户生活污水实施集中处理,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
污染物总量控制
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大力实施工程、结构、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强化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治理。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比2014年削减0.5%、0.5%、2.33%、7.91%。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2015年,现场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52家次。审批核技术利用项目2个,审批输变电工程项目3个,完成核技术利用单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4家。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4家,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6家。处理辐射类投诉6起,接访群众20余人次。
环境监察
2015年,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大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钢铁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对涉及危险废物、化学品、涉重金属的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止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0家,罚款257.44万元,责令停建、停产、限期整改(治理)企业133家,移送环境违法案件1件。
环境保护督察
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重点检查各县(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部署落实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工作的实施情况。通过督察,进一步掌握县(区)党委、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和薄弱环节,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
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处置
2015年,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共处理污染投诉480余件,其中市环境监察支队直接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91件,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和环保局信箱群众污染投诉146件、省厅及上级部门转来群众投诉20件,“12369”环保热线受理处理25件,处理率达100%。
环境应急处置
2015年,在全市环保战线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件。在“9·26”液苯罐车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按照中央、省领导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成功避免了可能造成的瀑布沟库区水污染隐患,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成功处置了发生在宝兴县境内的采砂船废柴油倾倒污染宝兴河事件,保护了青衣江饮用水源安全。
强化自身建设
创新监督形式,拓展监督群体,市环保局制作了《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工作廉政监督意见举报书》,把全市环保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纳入廉政监督范围,由局领导带队每季度向各县(区)服务对象、环境投诉者以及受处罚的企业发放,广泛发动一切力量,对环保系统进行廉政监督,如发现违纪违法情况,请监督对象直接将《举报书》寄往市纪委或市检察院,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年共发放《举报书》600余份,市环保局未收到市纪委和市检察院任何违法违纪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