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生态、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管理全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中心,助推我市灾后恢复重建。组织全市环评审批工作业务骨干,开辟民生类项目灾后重建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共审批建设项目1025个,全市共审批灾后重建项目2089个。
2、明确目标,稳步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我市2014年度重点减排项目12个,目前,荥经县、汉源县、宝兴县陇东镇污水处理厂及四川省皓宇水泥有限公司脱硝工程等4个项目已建成投运,6个项目经省政府同意实施等量替代。
3、突出重点,狠抓大气污染防治。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完成4家水泥企业的脱硝工程建设。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完成西龙纸业和雅安华汇锂业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雅安市、天全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完成设备升级改造、投入试运行,天全县、宝兴县两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已按要求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行。
4、加强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细胞创建。与29家青衣江流域水电站签订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协调组织雨城区申报省长基金1000万元用作周公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配合四川省环科院完成九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报告。完成2013年城区猪儿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规范化建设,并接受省环保厅现场检查验收。现场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88家次,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3家,完成竣工验收9家。处理辐射类投诉22起,接访群众31人次。
5、重拳出击,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826车次,执法人员4277人次,检查企业143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9 家,并处罚款52.2 万元。集中排查共持续11天,出动执法人员882人次,排查工业园区24家,企业308家(含入住园区企业259家),依法处理问题企业64家,抄送相关部门《环境管理建议书》3家。加强对飞地园区、建筑施工、市本级监管企业的日常环境巡查,共检查企业9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及时处理环境污染投诉284件次,接访群众18人次,投诉处理办结率100%。
6、尊法普法,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组成法律宣讲团赴各县(区)为乡镇、企业送法普法。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型法律培训12场次,参训986人次,其中领导干部172人次。
二、部门概况
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3794.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16.28万元,事业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57.8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96.9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激励专项资金619万元,其中转拨相关项目单位474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3794.0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98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4.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46.5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96.9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激励专项资金619万元,其中转拨相关项目单位47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环境保护机关、下属环境监察及监测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环境保护机关、下属环境监察及监测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节能环保支出1982.8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17.66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2万元;污染防治支出905.48万元;自然生态保护150万元;污染减排支出587.7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34.3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0.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门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6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82.7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政策。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7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6.87%。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0.72万元,用于环境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及环境应急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40.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总计金额270.59万元。货物、工程政府采购有两个,其中专项省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采购支出215.69万元,专项环境应急机构能力建设支出54.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8210.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有1841.51万元,固定资产占有5196.98万元,在建设工程占有1172.50万元。
本部门国有资产车辆共计27辆,占用固定资产737.79万元,其中三分之一的车辆待报废。国有资产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监测设备有2套,占有固定资产609.80万元,使用情况良好。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1-1.收入总表
附表1-2.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5市环保局决算公开 /Files/file/20160919/20160919173983698369.rar